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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**二手房贷款材料

2017-05-25 18:13

  **二手房贷款:

  (1)买卖契约;

  (2)交易资金托管协议;

  (3)解交首**至监管账户的凭证;

  (4)原房屋权属证书、土地证;

  (5)卖方及共有权人身 份证;

  (6)借款人及配偶身 份证、婚姻证明、户口簿、住房公积金卡。

  注:交易资金未实行托管的,提供买卖契约、契税完税凭证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及房屋价格评估报告,借款人及其配偶身 份证、婚姻证明、户口簿、住房公积金卡。申请办 理贷款一般应在房屋权属变更后30日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