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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公积金仍可“二贷”

2017-06-15 16:57

“南京对市民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停止审批了,扬州的政策有没有变化?”**,一女士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焦急地**。

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,**起,南京**了公积金“限贷”政策,曾办过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再次购房时将不能贷到公积金,以减少公积金支出数量,实现收支平衡。但目前扬州的政策没有变化,市民二次购房,只要符合政策,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;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变化也不大.不过,虽然对于市民“二房”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审批,但时间要比以前长一些,因为要优先满足**次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市民。据介绍,对“二房”的“适度控制”从今年五六月就开始了,主要是因为买房职工日益增多,造成中心贷款资金比较紧张。今年前7个月,中心已为市区2627户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5.1亿元,而去年一年只发放了5.4亿元。今年上半年市区归集了2.5亿元,而贷款金额高达4.33亿元,出现了“归”不抵“贷”的情况。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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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扬州公积金贷款额度

  计算公式:公积金月缴存额÷公积金缴存比例×0.4(还贷能力系数)×12(月数)×实际可贷年限(**法定退休的年龄,不超过30年)。

  如张先生今年26岁,在市区某事业单位工作了两年,单位每月和他按照各10%的缴存比例为他缴纳公积金,月缴存公积金200元。按照上述公式,若他要贷款30年,则可贷:200÷20%×0.4×12×30=14.4(万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