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公积金
扬州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条件
房屋类:
1、购买自住住房
2、建造自住住房
3、翻修自住住房
4、大修自住住房
1、购买自住住房
2、建造自住住房
3、翻修自住住房
4、大修自住住房
5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;
共同材料
1、个人身份证
2、住房公积金卡
3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,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、配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。
4、提取父母、子女住房公积金的,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(母)、子(女)关系证明及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